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,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规范行使,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自我监督、自我净化、自我提高、自我完善,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届满后,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下发了《鄢陵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特约监察员的通知》,与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沟通,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,通过实地走访考察,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,确定王银平等11名同志为鄢陵县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。
特约监察员是推动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行的一支重要队伍,肩负着监督监督者的庄严使命,是助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,是听取意见建议、获取信息的桥梁和窗口。聘请特约监察员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、自觉转变作风的鲜明态度。